回复 八无和尚 : 现代大学毕业生魂穿大明,附身在了一个落魄纨绔身上。不读四书五经,写不出锦绣文章,他与科举无缘。但机缘巧合,一块凝结无数人气运的玉石让他逆天气运加身,从而鸿运当头,风生水起。他起于正德,腾达于嘉靖。奸邪小人?正人君子?青天大老爷?朝廷操控手?……其实做个什么样的人无所谓,既然出来混了,混就要混他个逍遥自在,混他个惊天动地。有点自尊,带点无耻,见风使舵,小心行得万年船,大明的王爷就是这么混出来。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大明混世王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”
回复 杨子的杨: 这部《麻w豆w传w媒w在线观看18》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
回复 青草朦胧 : 作为一个新时代的五好青年,在超神学院的世界里当咸鱼有错吗(っ?;ω;`с)云扬喜提一个异宇宙主神的遗产,穿越超神宇宙,正当云扬准备收割信仰,高举神国,点燃神火的时候,却被告知也是科技神,顿时失去所有动力。不关我的事,是祂先动的手。。